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財經法專題研究四
SEMINAR ON ECONOMIC AND FINANCIAL LAW(IV) 
開課學期
96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文宇 
課號
LAW  
課程識別碼
A21 M704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社法6。先修科目:財經法專題研究三(適用全校學生,含研究生)。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2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對於法律人而言,無論從事司法實務或學術工作,都涉及法學研究與文書撰寫,可謂我們安身立命的基本專業。從研究生撰寫碩士論文,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,立法委員推動法案、到法官製作判決書等,各種文書種類繁多。法律文書具有某些共通特性,如注重法學方法、邏輯推理、法律解釋以及事實分析等,是一種專門而特殊的「文類」;另一方面它們須因事務性質而作調整,例如律師向當事人分析案情或法官撰寫判決書,即因角色功能各異而有不同風貌。雖然授課老師談不上有什麼專精研究,但確有濃厚興趣;因此本學期將與同學們共同學習與探討這項有趣的議題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擬以商業文書為中心,一方面希望藉著觀摩與討論法律論著,以培養同學們鑑賞文書品質的能力,另一方面希望藉著實際撰寫與評釋,以訓練同學們研究與寫作的功力。我們取材的範圍包括司法判決、律師(及法學教授)專家意見、一般商業契約、法學論文、報章社論等。

本課程的教材包括中文與英文資料。由於國內相關的文獻與研究不多,以致如何判斷法律文書的「好」或「不好」,並無太多的討論與共識。有鑑於此,本課程將研讀與批判英文方面的相關著作,希望透過比較分析,歸納出法學研究與文書撰寫的共通操作準則。當然,每一種語言都有自己的生命與特性,無法機械性的進行移植,因此外語僅能供(以中文)進行研究與寫作的參考。是故,如果本課程所累積的經驗,能有助於建立本土性觀點與標準,即可謂目的已達。

本課程擬邀請實務界人士或其他老師,與大家分享法學研究與文書寫作的心得。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